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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统计局机构设置

发表时间:2018-06-27 12:10:45来源:兴安盟统计局 保存打印关闭

兴安盟统计局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政务信息、保密、保卫、督查、政策研究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管理全盟统计系统统计事业费和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人事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兴安盟统计局 统计设计管理与法规科

拟定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自治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各类自治区统计制度;组织制订兴安盟各类统计制度,拟定兴安盟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审批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和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制定统计数据库指标体系;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拟定中长期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组织管理全盟统计专业人员继续教育与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上岗培训。

 

兴安盟统计局 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对全盟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汇总整理全盟以及分地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统计公报,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承担盟委、行署对旗县市和盟直党政领导班子实际考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监测工作。

 

兴安盟统计局 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盟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帐户,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

 

兴安盟统计局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兴安盟统计局 工业交通统计科

组织实施工业、交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兴安盟统计局 贸易外经统计科

组织实施国内外贸易业、餐饮业、旅游业“三资”企业及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统计制度方法研究和改革;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兴安盟统计局 人口就业统计科

组织实施劳动工资与报酬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组织人口劳动力等抽样调查及专项人口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社会发展、人口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的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优质高效的完成自治区人口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局里布置的临时工作,按质按量的组织指导旗县完成本科室的统计基础工作。

 

兴安盟统计局 服务业统计科

协调全盟服务业统计工作;负责制定全盟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和提供全盟服务业发展规模、速度、结构、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等情况的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盟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工作及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统计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反映全盟科技发展与进步及妇女儿童状况的数据资料;搜集整理金融保险电信等部门分旗县的数据和年终财务决算资料;搜集整理盟直各部门业务报表为充实兴安盟统计年鉴打基础;开展调查研究,运用统计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指导各旗县市服务业、科技、两纲监测统计基础工作;对基层服务业统计、科技、两纲监测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兴安盟统计局 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负责对城镇住户、消费价格、工业品价格、固定资产投资价格四个专业调查工作,上对内蒙调查总队四个处室。主要负责对基层专业调查工作的布置、审核,同时对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零售价格指数、工业品价格及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等指标做出科学统计,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并对数据开发利用为决策层服务;积极完成盟委、盟行署、盟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兴安盟统计局 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在做好农业普查的同时,主要负责制订全盟农村牧区经济统计实施方案,具体组织指导农村牧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产量调查、牧业普查、农村住户调查等各项大型调查任务。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并对数据资料开发利用为决策层服务,积极完成内蒙古调查总队、盟委、行署,盟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兴安盟统计局 普查中心

认真学习、宣传《全国普查条例》,自觉执行普查方案及实施细则;认真学习普查业务知识,熟悉普查业务;协助旗、县、市普查办公室做好普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圆满完成各项普查任务;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兴安盟统计局 数据管理中心

督促指导旗县自动化建设;设备维修;软件开发;应用培训;各种临时性调查数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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